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温馨提示: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查验:将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或影像件)、发动机号拓印膜粘贴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到机动车检测大厅确认机动车。
2、选号:到机动车业务大厅相应窗口选号。
3、受理:车辆认定后,到机动车业务大厅登记审核窗口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申请。
4、领牌和拍照:到车管所牌照房领取机动车号牌,并拍照。
5、领证:到机动车业务大厅相应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6、归档:对办理成功的材料进行归档。
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
绍兴市诸暨市诸三西路8号
0575-87381558
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
绍兴市嵊州市开发区环区东路99号
0575-83135565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机动车行驶证:15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
3、机动车号牌:100元或70元或50元
4、临时行驶车号牌:5元/张